
食品安全知識
禁止經營食品
發布時間: 2017-04-22 14: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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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包括下列類別:餐飲食材餐飲食材餐飲食材餐飲食材
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
未經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及其制品;
容器包裝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造成污染的;
摻假、摻雜、偽造、影響營養、衛生的;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的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的;
超過保質期限的;
為防病等特殊需要,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專門規定禁止出售的;
含有未經過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準使用的添加劑的或者農藥殘留超過國家規定容許量的;
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
本文來源:百度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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